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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年暂估成本该如何做账务处理呢?

编辑:吉安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:2019-05-13
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》(2011年34号)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、费用,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、费用的有效凭证,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,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;但在汇算清缴时,应补充提供该成本、费用的有效凭证。

首先,跨年暂估成本肯定是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。其具体的做账如下:

1、冲平暂估入账的凭证(红字),

借:原材料

贷:应付账款

2、根据发票计入原材料,

借:原材料

借:应交税费-增值税-进项税额

贷: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

3、将原材料转入上年的损益,

借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

贷:原材料

4、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

借: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

贷:以前年度损益调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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